⑴制度衔接。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类型困难救助对象需求,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教育等6个方面救助措施。⑵对象衔接。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做好残疾人、智力和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⑶服务衔接。通过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集中照护兜底保障服务能力,并整合慈善组织队伍、志愿者队伍等服务力量,增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