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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减轻小微企业综合融资负担的指导意见

发布机构: 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 2021-12-31 字体: [ ]

广元市金融服务中心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减轻小微

企业综合融资负担的指导意见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要求,现就切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减轻小微企业综合融资负担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助力企业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公共定位,做好“六稳”工作、积极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结果导向的原则,进一步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提高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发挥支小作用,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矛盾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重点支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对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2021-202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进行奖补。

三、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将减费让利政策落到实处

各融资担保机构要因地制宜,通过增资扩股、摇活存量、优化经营模式、降低营运成本、规模化经营等措施,积极拓展创新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并切实传导至担保对象,在2021年7月底之前,力争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及更低水平,使民营、小微企业实实在在获得政策红利。

四、坚持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好奖补资金的引领作用

各融资担保公司应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真实填报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相关数据信息。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职责分工,严格审核,重点支持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效果明显的融资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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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