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1-19 字体: [ ]

广元市教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563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公开领导,规范公开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紧密围绕建设四川知名教育高地战略部署,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0条,其中微信公众号推送345条,微博发布(不含转发)信息11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622条(概况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1357条,可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公示公告26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9条,其他信息319条。及时受理并按时办结局长信箱群众来信19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完善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网络信息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在党组会、专题会议上学习传达政务公开相关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审核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2.实时动态管理,优化公开内容。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渠道畅通。

3.严格涉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涉密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一律不上网,重要敏感信息脱敏处理后才能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引用、摘录涉密文件内容。涉密审查贯穿信息撰写、审核、报送、采编、发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信息涉密,立即终止进入下一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网站导航栏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公布内设科室及职责、联系方式,做到了规范、有序、全面。组建由新闻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新媒体运营中心、教育舆情监测中心构成的广元教育融媒体中心,全面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信息传递共享微信群,加强内部联络,实现日常动态信息、重大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做法等多种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及时报送。建立与上级机关和各家主流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将各类信息报送出去,确保了实时高效。牢固树立零差错思维,落实新闻稿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由科室执笔起草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完成保密审查、校对后再行推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3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规定,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方法,总结了一些经验,做出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社会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决策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方式单一、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不同步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市教育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微信、微博与局网站信息发布同步,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工作宣传力度。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继续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进行。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