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落实巡查监控。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社工进村入户开展巡查巡访2次,走访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20人,掌握儿童的学习、监护和生活情况,建立关爱服务台账。⑵落实强制报告。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和保障单位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报告处置监护不当1起,推动农村留守儿童100%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⑶落实基本保障。对摸排发现生活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落实政策保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35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