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打好法治宣传“预防针”。统筹公安、司法、消协等工作力量,围绕消费纠纷产生原因、易发场所和重点人群拍摄“以案释法”短视频,通过“线上新媒体+线下LED”方式,针对性宣讲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内容,培养“法律明白人”,突出普法前置预防作用。截至3月15日,共拍摄普法短视频12期,点击播放量达10万次以上,培养“法律明白人”178人。⑵筑牢纠纷排查“防火墙”。通过采取每月常规排查与不定期抽查巡查相结合,重点排查各类消费者权益保障风险隐患,实现矛盾纠纷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及早化解“三及早”,有效防止风险隐患进一步蔓延爆发,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截至3月15日,共集中开展消费纠纷大排查3次,发现风险隐患42个,妥善处置42个,成功率达100%。⑶畅通依法维权“减压阀”。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鼓励、引导消费者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实现自身合理诉求,同时畅通司法确认、争议仲裁、诉调对接等依法维权渠道,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又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3月15日,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各类消费纠纷120余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0余万元,无1例“民转刑”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