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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三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3-23 字体: [ ]

(1)拓宽政策覆盖面。以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为重点,统筹抓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对低保边缘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综合救助格局。

(2)提高保障标准线。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590/月提高至615元/月,由390元/月提高至415元/月,平均涨幅5.3%。将城乡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由767元/月提高至800元/月,由507元/月提高至540元/月,平均涨幅5.4%。1至2月发放救助资金9358.73万元。

(3)建立动态监管网。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投入29.6万元,建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广元分站,对象覆盖30余万名低收入人口,通过开展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现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和救助流程的快捷性。预计年底实现部门间救助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