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深化“交所合一”的警务机制改革。启动全县12个农村地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挂牌工作,进一步充实农村地区公安交管力量。(2)大力推行错时勤务机制。组织执法力量在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时段对辖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对“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同时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等平台,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3)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采砂厂、矿山企业、建设工地、重点项目的源头管控力度,进一步细化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责任,避免出现职责交叉、权责模糊、推诿扯皮等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