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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全力以赴做好夏季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6-16 字体: [ ]

(1)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2)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资格、进货渠道、经营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添加剂使用等情况。检查是否按加工流程进行食品加工、食品留样及留样记录是否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制度是否落实,食品采购存储、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落实等。

(3)增加抽检频次。对学校食堂采购的大宗食品(米、面、粮油、肉类食品、调味品等)、易腐食品增加抽检频次,尤其是集中考试期间加大食材快速检测力度,及时筛除不合格食品,确保食材质量安全。

(4)加强部门协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联合教育、公安、乡镇食安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食堂逐一开展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对问题较多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5)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课,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