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承诺可入。实行质量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将306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合格证试行主体名录库,对生产企业实行标杆打造计划,对销售企业实行示范点打在计划,在库企业对用药、用添加物等事项进行承诺后,获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即可上市。⑵追溯可查。按“生产有记录、流向有追踪、质量有追溯、责任有界定”标准,管理部门通过各级追溯平台开展“基地巡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对纳入追溯管理企业商品实行赋码上市,消费者扫码获取生产厂家、商品批次编号等具体溯源信息。⑶主体可控。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项目,对参与单位采取“分类制定任务、分类设定时限、分类实施考核”,对完成目标对象设置平均奖励,对其他参与对象设置鼓励奖励,年内将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产品在线追溯管理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