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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4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9-02 字体: [ ]


田青、李静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落实好“三孩”配套措施的建议》(提案第048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托育服务供给,解决孩子照料”方面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20〕17号),推动提高托育机构城乡社区覆盖率,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方便可及、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鼓励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建设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和老年康养机构开设托育班,招收3岁以下的婴幼儿。截至2022年7月,全市建成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43家,托位数近3000个。2021年9月,我委成立了市托育服务机构管理指导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和市托育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市中心医院)。截至2022年7月,全市已累计建成和再建普惠性托育机构15家,其中利州区9家、剑阁县1家、旺苍县1家、青川县1家、朝天区2家、昭化区1家,可提供普惠性托位1080个。近三年,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托位数量上来看,广元市在全省21个市州仅次于成都居第2位。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在当前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大背景下,确实需要加大真金白银的财政投入,才能不断降低育龄人群生育养育压力,提升全社会生育意愿,真正推动生育政策落地。以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为例,近3年来,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080万元用于普惠托育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委将在生育政策日常工作推进和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充分借鉴吸收您的宝贵建议。

三、关于“搞好新旧政策衔接,完善计生家庭关怀扶助制度”方面

一是“四岗”联系人制度全面建立。以“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帮扶机制和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的“四岗”联系人关怀帮扶机制全面建成。为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至少4名联系人,统一为计生特殊家庭发放张贴联系卡,标明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确保特殊家庭在遇到困难时能得到联系人的帮助,一对一全覆盖地为计生特殊家庭排忧解难。目前,全市参与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市级部门23个,县区部门343个,共联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5451人。二是推动“暖心行动”落地。坚持以计生特殊家庭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帮扶工作目标,通过健全完善精神慰藉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志愿服务制度、保险保障制度等“四项制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会实施、社会参与”的“暖心行动”工作格局。长期以来,我市坚持对联系的计生特殊家庭每年每户开展二次以上慰问活动并给予累计不低于1000元的物资或救助金。2021年,在全市各县区建立“暖心家园”示范点8个,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44人47.85万元,发放节日慰问金5451人共229.13万余元。三是上下齐力关心帮扶。我委将解决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兜底”工程、健康扶贫的重点人群和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把扶助关怀计生特殊家庭融入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为计生特殊家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关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

一是探索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病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今年全市至少建成2家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到2025年至少达到10家。二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在曾家山布局建设一家老年病医院,力争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三是积极争取省级医养结合项目资金,支持朝天区李家镇卫生院等16家基层医疗机构申报医养服务中心建设储备项目。四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依法依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持续为老年人群提供健康守护。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任军,0839-3267734。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