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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9-07 字体: [ ]

牛昕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广元市公共场所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及急救药品箱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健康中国”指导思想,积极践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方案,我市不断完善应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普及“心肺复苏”技能,全面提升公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把握生命黄金抢救时间,提高急危重症的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同时,我委将牵头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公众电除颤计划,深入推进全民急救技能的普及培训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理念和健康水平。一是设备投放试点范围。参考全国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投放使用示范城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在企事业单位、高铁站、机场及其他人群密集等场所投放AED。二是明确设备购置管理。由市中心医院负责公共场所AED的购置,并做好安装调试和标识标牌的张贴,落实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工作。三是加强技术操作培训。由市中心医院负责AED投放点相关人员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政府机关10:1的人员比例,其余公共场所服务人群100:1的比例,确保工作人员掌握AED的使用和徒手心肺复苏技能。四是建立运行保障机制。由市紧急救援中心对AED投放试点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统一记录和总结,并制定完善AED二期、三期投放使用方案,联合教育、体育、红十字会等多部门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完善的公众电除颤计划,积极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最后,感谢你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宋莎莎,0839-3267901。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