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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字体: [ ]

江治贤、赵利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广元特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的建议》(第0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优质粮油、特色经作、生态养殖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主业、自主联合,联农带农、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探索出了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和以同类主体抱团联合的产业联盟模式。目前,全市已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5个,在苍溪县成立了全市首家家庭农场联合会。联合体涉及粮油、蔬菜、水果、茶叶、土鸡、核桃等产业,内部成员达1.69万个,包括19家龙头企业、101家农民合作社、106家家庭农场、4886户种养大户,辐射带动农户5.58万户。2021年,全市联合体实现营业总收入25.98亿元,其中联合体内部交易总额3.22亿元、联合体内部成员农户收入总额3.02亿元。

二、关于“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建设路径”的建议。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已开展大量有益探索,基本明晰了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路径、重点内容和建设方案。一是紧扣主导产业培育。引导联合体建设向县域主导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乡村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等优势基地覆盖。支持整园、整村打造联合体,发挥产业集聚优势。二是遴选培育对象。按照自愿参与、好中选优的原则,由省级及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牵头,按照“合作社-园区(基地)-农户”等选择路径,对接资源禀赋和产业现状选择合作成员。三是合理组织架构。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做两端、合作社搞服务、家庭农场(农户)发展种养的产业协作模式,按照1家龙头企业牵头,至少3个农民合作社和5个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共同发起,带动若干农户的“1+3+5+N”组织结构组建联合体。四是健全内部治理。指导联合体规范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公司法人治理体制,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决策管理制度体系。依托现有条件建立固定办公场所,成员共同商议生产计划、资金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各成员的话语权和知情权。五是优化经营模式。引导支持联合体整合要素资源,实行生产、采购、销售、服务等要素统一,分户生产的“多统一分”经营模式,成员生产的农产品50%以上应提供给核心龙头企业进行生产加工或销售。六是深化利益联结。引导联合体成员之间以文字契约形式,通过互助服务、互相入股、保底分红等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成员之间和农户分享全产业链利益。联合体成员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地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20%以上。

三、关于“加强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的支持保障”的建议。

2021年以来,我局出台了《广元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提升行动方案》《关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通知》《广元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指导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在主体培育提升、规范联合体创设、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了联合体培育发展的政策体系。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力争培育联合体50家以上,打造年综合产值超5亿元的标杆型联合体3家以上,实现联合体建设在县域主导产业、国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国省级龙头企业全覆盖布局的阶段性目标。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杜宇 联系电话:326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