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广城函〔2022〕20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陈国荣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的建议》(第13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开展集中整治”的建议。
我市出台了《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作为《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广元市加强和改进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结合城乡基层治理加强整治。同时,围绕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常态化开展周末大扫除、“红色星期六”等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秩序“归位行动”“清洁行动”“清尘行动”“消杀行动”“宁静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清运、卫生保洁、车辆乱停乱放、小广告乱贴、沿街叫卖、露天焚烧等管理难点,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创造干净优美、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关于“借乡村振兴之机,将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的范围,在硬件上补齐短板”的建议。
我市编制了《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了《广元市“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纳入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实施,统筹推进农村交通、物流、水利、能源、信息网络、防洪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扩展延伸,有序促进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两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累计建成生活垃圾收集设施14925个、转运站119个(其中压缩式转运站98个),配备转运车辆229台、保洁车辆814台。近三年,共争取到位垃圾治理类资金1.889亿元,引入社会资本近5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置厂、旺苍县厨余垃圾处置厂建成投运,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日趋完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保持在90%以上,朝天区被住建部列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组公开栏、村民小组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居民及流动人口树立环境卫生意识,同时将每家每户及其周边的环境状况纳入村民小组的积分制管理,鼓励人人都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采取编印宣传手册、建立宣教基地、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志愿活动等多种措施,充分利用微信、农村广播、群众坝坝会、公开栏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的良好格局。出台了《广元市建立完善文明新风积分机制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十个好”评比、“十颗星”量化、“十个点”集体经济激励的“三个十”农村文明新风积分制度。其中,“环境卫生好”纳入了“十个好”评比标准;“十颗星”量化评比中,以实景照片的形式对房前屋后清洁环境较差的农户进行曝光。截至目前,全市共评选“十好”文明家庭5万余户。
四、关于“将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让居民实行自己管理”的建议。
按照“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原则,指导各县区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逐步将城乡结合部道路纳入环卫作业区域,将管辖区域划分若干网格,明确班组长管理责任网格和一线环卫工人职责范围及内容,常态化开展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设备管护等工作,做到“全面覆盖、界限明确、不留空白、不交叉重叠”。同时,树立“城市是我家,管好靠大家”的意识,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治理写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完善“红黑榜”等检查评比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并张榜公示,引导居民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陈国荣委员,感谢你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