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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字体: [ ]

类别:B

广城函〔2022〕41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李长平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随之兴起,犬只随地便溺、犬吠扰民、违规遛犬、犬只伤人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加强犬只管理,市城管执法局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制定《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专章对城市犬只饲养、登记、免疫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办法》及《条例》对规范犬只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二、严格执法管理。持续开展流浪犬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市场周边、广场公园、绿化带等区域的流浪犬只进行捕捉,集中送往市流浪犬只收养中心收容饲养,并建立领养制度,鼓励爱犬人士领养犬只,市城区流浪犬只密度大幅降低。严格查处遛狗不拴绳、犬只不戴嘴套、不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至7月,批评教育300余起,现场督促改正80余次,处罚遛狗不拴绳30余起,捕捉流浪犬只130余只。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月和生活垃圾分类进街道、进社区、进小区、进店铺等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在广场、绿地、廊道、绿道等场所设立宣传牌400余个,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制作文明养犬微视频2期,召开小区业主会11次,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持续加强。

李长平委员,感谢你对犬只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及时修订《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细化相关管理条款,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出台限养区内凶猛犬、大型犬名录,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市城区犬只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常态抓好流浪犬只管理工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广元市城乡犬只管理条例》,打造优美城乡环境秩序和安全的人居环境。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杜怡月,联系电话:0839-327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