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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第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字体: [ ]


类别:B

广城函〔2022〕44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第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办理

情况的复函

罗毅恒、田青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做好宣传引导是垃圾分类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结合“红色星期六”“双报到”等,大力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同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让其成为垃圾分类的宣传员、指导员。坚持将垃圾分类纳入各县(区)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小手拉大手”等互动实践活动40余次;通过广元电视台、广元日报等平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20余次,结合“世界环境日”“第34个爱卫月”“全国节能降碳周”等,督促服务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宣传,开展主题宣传13次,入户宣传15余万户,发放倡议书、法律宣传单、指导手册27万余份,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截至目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2.20%,参与度达70.08%,社会分类氛围日渐浓厚。

二、关于“不断强化组织保障”的建议。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建市生活垃圾分类中心,牵头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督促各县区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及时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要点等,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压实部门(单位)责任,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单项考核内容,及时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要点等,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压实部门(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企业开展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服务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纳入财政中长期预算,有效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三、关于“着力完善工作措施”的建议。

一是完善分类设施。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规范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覆盖市城区579个居住小区、533个公共机构、79个公共场所、8965个经营区域。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8174组,更换破损分类收集桶800余个。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专业企业,投资8000余万元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3.9亿元,建成日处理能力700吨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14万建成有害垃圾暂存点,对有害垃圾进行规范暂存。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打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1个、示范单位6个和示范小区20个,评选先进典型家庭11个。通过“互联网+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居民分类投放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计重积分,兑换现金或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品,激励引导居民源头分类。截至目前,累计兑换近2000万元。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坚持惩罚与教育并举,严格按照《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市累计制止市民群众不按规定分类投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行为500余人次,查处不按规定分类行为11起。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监管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处理,规范有害垃圾暂存。

罗毅恒、田青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的意见建议,督促县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和效果。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何冬梅,联系电话:0839-398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