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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字体: [ ]

类别:B

广城函〔2022〕45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

复 函

吴雪艳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实施小区湿垃圾专桶专项回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设置小区湿性垃圾桶,纳入专项餐厨垃圾及其他液性垃圾桶,便于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为规范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及《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相关标准要求,我市编制了《广元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试行)》,确定生活垃圾“四分类”类别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未实行干湿垃圾分类。目前已在市城区579个居住小区配备了分类收集设施,环卫部门正采购一批四分类垃圾桶,拟投放到主要路段及部分小区,用于分类收集生活垃圾。

二、关于“装满后封闭罐装,避免垃圾来回倾倒污染环境卫生”的建议。目前,我市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专业企业投资,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投放加盖厨余垃圾专用桶4000余个,配置专用的密闭收集运输车辆,采取定时定点和巡回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全天候、全覆盖“一体化”收运处置,有效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

三、关于“早期最好有专人监控,避免将塑料袋等其他垃圾扔入其中”的建议。印发《市主城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管物业就要管垃圾分类”要求,引导小区居民住户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职责的监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征信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因地制宜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监督员队伍,督促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加大不按规定分类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关于“设置专项垃圾回收车,有利于保持道路干净、垃圾回收无异味,有利于塑造社区美好生活环境”的建议。服务企业配备厨余垃圾回收车13辆,并制定收运路线,对厨余垃圾密闭收运,杜绝“抛冒滴漏”现象。

吴雪艳委员,感谢你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的意见建议,加强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收集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补齐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短板,加强分类行为监督管理,提升生活垃圾质量和效果。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何冬梅,联系电话:0839-398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