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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协八届第一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23 字体: [ ]

张丕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设置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两项改革后,我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部撤销。原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也全部划归乡镇管理。据调查了解,乡镇畜牧兽医站划归乡镇管理后,不仅有力促进了乡镇总体工作推进,而且有利于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和个人成长。但同时你提出的与现行法规不同步、制约畜牧产业发展等问题客观存在且日益突出。

为着力解决当前我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将乡镇兽医站打造成服务全市畜牧产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2021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管理工作指示精神,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摸清了机构、队伍现状,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向各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通报》(广农领〔2022〕3号),要求各县区结合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整改。

一、关于“在现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畜牧兽医站牌子”的建议。

此轮改革后,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水利站、林业站等合并组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悬挂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标牌。经调查了解,部分乡镇未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畜牧兽医站标牌,加之机构改革后,部分畜牧兽医站办公地点搬到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导致出现养殖户不便寻求技术支持、申报产地检疫等问题。为了方便群众,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县区指导乡镇全面贯彻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加挂畜牧兽医站标牌和制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同时,按照合理布局、高效便民、安全可靠原则,科学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目前,各乡镇均已按要求悬挂畜牧兽医站标牌和制作公章,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正有序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检测报告等文书统一使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二、关于“任命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的建议。

经与编办等部门衔接,按照机构编制相关政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即兼任畜牧兽医站站长。调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乡镇没有单独任命畜牧兽医站长,相关工作若由不懂畜牧兽医业务的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直接影响畜牧兽医工作正常开展。为了保障畜牧兽医工作有力推进,目前,各县区已通过人社部门任命和乡镇干部分工等形式,正式任命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畜牧兽医工作。

三、关于“编制机构和人员管理”的建议。

针对畜牧兽医人员借用挪用现象严重且主要精力未投入到本职工作的情况,我们已督促各县区明确乡镇畜牧兽医岗位编制数量,并按编清理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列出抽调、借用人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人员归位,确保在岗率达到95%。目前,部分乡镇人员已回归本职岗位,但囿于基层工作任务重、人员紧缺的实际,难以保障全部人员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和中央编办统一部署,近期,省农业农村厅正会同省委编办制定加强全省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机构、编制、职能职责等内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考核内容。待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局将积极与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寻求市委市政府支持,出台我市支持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

感谢你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