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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第一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23 字体: [ ]

邓小燕、雍松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广元贡米”区域公共粮食品牌的建议》(第16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得到发改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给予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的建议。

我市昭化区已打造了“王家贡米”区域公用品牌,剑阁县的广元耕鑫农业有限公司打造了“东宝贡”企业品牌,其中“王家贡米”已成功创建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而全市各地水稻种植品种较多,建立统一生产标准、形成稳定的产品品质难度较大。其次,我市大米加工龙头企业较少,现有的“王家贡米”“东宝贡”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让主体更换品牌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支持昭化区做响做靓“王家贡米”,支持剑阁县打造“剑阁贡米”,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做响做靓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种粮经济效益。

二、关于“根据市场农资、人工浮动价格合理调整粮食收购保护价”的建议。

粮食保护价政策是改革以来我国新出台的重要农业政策之一, 也是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由国务院确定发布,今年夏季粮食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四大类型,制订出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分别为每100斤小麦115元,每100斤早籼稻124元,每100斤中晚籼稻129元,每100斤粳稻131元,与去年相比,每100斤分别提高了2元、2元、1元、1元。近年来,我市粮食市场收购价高于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收购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未启用粮食收购保护价。

三、关于“加大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的政策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补贴政策,自2019年起严格按照“一卡通”阳光审批流程,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2022年财政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780.8万元、稻谷补贴3178.92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179万元(第一批:5641万元,第二批:2538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479.84万元。截至目前,第一批5600余万元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基本兑付到位,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关于“支持鼓励农民与主体多元化合作方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龙头企业抓两端(种业、加工营销)、合作社搞服务、家庭农场(农户)做种养”产业化组织模式,组建苍溪县漓山大米、剑阁优质粮油产业化联合体2个,联合体成员达4645户,粮油种植面积11.65万亩、年产量达5万吨以上,年收入共计7320万元,带动非成员农户8261户,促进成员农户增收9700元,带动非成员农户增收4200元以上。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