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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1-03 字体: [ ]

李长平、王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的建议》(第155号提案)收悉。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改革决策部署,把全面贯彻实施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并行,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战略抓手,摆在重要和优先位置扎实推进。落实集体所有权,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户承包权,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做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基础性工作;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规模经营率为52%。我市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成为四川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就您的相关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强土地流转价格监管”的建议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监测。分别按照流转方式(出租、入股)、流转去向(家庭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等)、流转用途(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农机加工等)等三个方面,每半年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量进行统计监测,掌握总体流转体量,研判流转趋势。截至2021年底,全市承包土地规模流转总面积92.25万亩。

(二)引导土地流转支付方式,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市级出台了《广元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实施办法》,各县区均结合实际,制定了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租金缴纳提倡先交租金后用地,采用实物计量货币支付。提倡租金以黄谷等实物计量,按照当年当地市场中间价折算以货币支付为主要方式。同时提倡县(区)按流入方一定比例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引入保险机构按土地流转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保费,由流转双方按比例分别承担;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建立按流入方缴纳一定复耕金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复耕制度,确保土地流转有序,风险可控。

(三)持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建设项目建设,目前,7个县区均通过验收,达到了 “一庭三室”的仲裁基础设施标准,日常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因承包权属不清、流转价格不符合市场情况、拖欠租金等原因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能够通过县级调解仲裁机制,得到较好的处置。2021年全年调解土地纠纷190起,调解率93.8%,新增培训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33名。

二、关于“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监管”的建议

(一)全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土地分级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农民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的程序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各县区均建立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并推行省级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土地流转100亩以下的,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流转土地100亩及以上500亩以下的,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流转土地500亩及以上的,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审核通过的受让主体才能与承包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目前已按省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的土地流转面积78.3万亩。

(二)持续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全面排查核实颁证情况,确保“确权到人,颁证到户”。抽调专业人员以交叉检查的方式,按照每个县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2个组,每个组随机抽取6个农户,每个县区总共抽查不少于48户的要求进行颁证到户抽查,并到村到组检查证书发放花名册,核实“颁证到户”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市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26853本,颁证率98.6%,居全省前列。

三、关于“市级部门制定出台土地流转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加大撂荒土地整治力度”的建议

(一)健全政策体系,落实责任分工。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广元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细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和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查处违法违规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土地流转财政支持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有关经营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工作;人行广支行、银保监等部门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等工作,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各县区依法全面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职责,对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相关调查成果、申请申报材料等纸质和数字化成果的管理。

(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大力开展撂荒地治理利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研究撂荒地整治利用等工作25次,在市委党校开设耕地保护专题培训班。出台《开展撂荒地整治利用推进“应种尽种精耕细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撂荒地整治利用“三管控、四利用、两逗硬”措施,通过引导农户自我复耕利用、发动主体流转复耕利用、委托代耕代种复耕利用、试点集体收回复耕利用等方式复耕复种16.73万亩。二是周密细致安排部署。市级多次召开耕地保护、土地整治 ,“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等专题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元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逐项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开展督查考核。出台《广元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耕地“非粮化”、撂荒地整治利用等专项督查检查,每半年开展情况通报。

(三)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一是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土地使用标准制度,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19年以来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33万亩、闲置土地1.68万亩。二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原则,2019年以来全市报征土地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57万亩。三是全面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清理整顿。落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六个市级部门组成检查指导组多次对各县区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切实保障粮食面积。

虽然我市在推进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探索总结了工作经验,但也还面临着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及法院判决执行难、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不明晰、制度规定并不衔接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您的建议,在目前已基本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土地多元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升农村土地综合效益。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村土地应用率和产出率,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