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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1-03 字体: [ ]

何春晖、向艳、彭玮、罗永茂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广元茶叶品牌的建议》(第16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领导,达成共识,明确将广元境内所有茶叶品牌整合为‘米仓山’”的建议

2019年,我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县区农业部门及部分龙头企业对茶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名茶进行研讨,形成《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特色农业产业“七大”全链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议的报告》报送市委,报告建议选用“米仓山茶”作为市级茶叶区域公共品牌。报告经征求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副市长意见上报后未再收到后续指示,市领导建议同时发展米仓山茶、七佛贡茶两个品牌。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构建“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明星单品”品牌布局,持续推进广元黄茶、米仓山茶、七佛贡茶等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通过举办采茶节、推介会、品鉴会、直播宣传等活动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关于“强化宣传,完善机制,明确米仓山茶产地、品质、加工要求”的建议

2020年,我市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栽培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加工技术规程》,明确了米仓山茶定义、保护范围、产地与环境条件、茶园管护、鲜叶要求、加工工艺、质量要求等。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福鼎白茶、永安鸡爪椒、烟台海参、景阳鸡、米仓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9年第32号),米仓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范围为四川省旺苍县现辖行政区域。旺苍县出台了《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许可使用“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茶博会、四川国际茶博会、西博会、农博会和举办“米仓山茶”推介会、米仓山采茶节等展销活动和持续在中央、省市县等各类媒体上宣传推介米仓山茶,不断提升米仓山茶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下一步,充分借鉴“天府龙芽”省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经验,切实发挥旺苍县茶业协会作用,强化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监管,进一步完善“区域公共品牌+核心企业品牌+标志性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

三、关于“强化投入,壮大规模,科学规划米仓山茶产业发展”的建议

旺苍县坚持把米仓山茶产业作为最具优势、最有潜力的特色主导产业来抓,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先后出台了《旺苍县茶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旺苍县茶产业发展扶持措施十五条》《旺苍县幼龄黄茶园管护补助办法》《旺苍县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培育补助办法》等扶持政策,从基地建设、产品研发、龙头培育、市场拓展、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全力保障米仓山茶和广元黄茶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推进米仓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链条百亿产业集群的意见》《旺苍县茶叶种业园区发展规划(2020-2025)》,到2025年实现黄茶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全县总茶园面积达25万亩。下一步,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基础设施配套投入,逐步完善茶园路网、水网、田网、电网、信息网“五网”基础配套,不断提升茶园标准化水平。同时,根据山区茶园现代化作业需求,按照标准化、机械化的要求,大力推广茶园耕作、除草、修剪、采摘、喷灌等实用设施设备,不断提升茶园生产机械化水平。

四、关于“强化监管,保证质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使用‘米仓山’商标行为”的建议

旺苍县已制定出台《关于大力保护中国农产品标志性品牌“米仓山茶”的意见》,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茶业协会要负责做好米仓山茶“两规一标”的技术推广,全覆盖生产、加工和管理等各环节,加强对使用“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产品的质量管控。旺苍县公、检、法、司各单位加大对“米仓山茶”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保护“米仓山茶”品牌使用企业声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米仓山茶”品牌使用企业涉诉“绿色通道”,提高保护服务的“速度”和“温度”,提升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公检法司要与常态化市场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确保米仓山茶品牌健康有序发展。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