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企业自查。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推进会议,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修改完善,逐级、逐岗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在设备事故防范、安全规程落实、班组安全基础建设等情况开展自查。⑵联合检查。聚焦矿山、防汛减灾等16个重点领域,由应急管理、林业等17个牵头部门进行检查,派驻督查组11个、实施3轮综合督查,督促企业及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⑶回头再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对照前期安全规程不规范、生产环境隐患等问题专项清理并建立台账,聚焦用电隐患、设备事故防范情况、安全基础建设等3类问题,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