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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2年民生实事:广元今年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1393人

发布机构: 看广元APP 发布时间: 2022-12-12 字体: [ ]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地区“ 散居化、空心化、脆弱化,留守老年人多现象日益显现。12月10日,记者从广元市民政局获悉,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人56.49万人,其中29.9万人在农村地区。为着力破解山区农村养老难题,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推动农村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将新增1200名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列入2022年广元民生实事之一。


家住剑阁县普安镇响水村的何继珍和老伴魏昌凯,今年分别年满60岁和70多岁,这两年一直享受农村低保政策。何继珍从小腿部有残疾,而老伴魏昌凯10多年前因中风导致全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立。随着岁数的增加,加之两个女儿已经外嫁,儿子还得出门务工,照顾护理成为一件越来越困难的事。今年3月,镇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其本人及子女的意愿后,将两位老人接到了木马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集中供养。

“真的很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不然真不知道还要在家里撑多久?”何继珍告诉记者,入住养老服务中心后,生活比之前在家里的生活有天壤之别。“这里的伙食每天有荤有素,不仅花样多还有营养。热了可以吹空调,冷了可以烤火。有时间还能跟着院长学扎鞋底。过节了还要举行庆祝活动,有节目看。”何继珍说,最重要的是每天还有护理人员帮着她照顾老伴的饮食起居,遇到天气好的时候,还能让老伴坐在轮椅上出宿舍晒晒太阳。



据悉,我市本着困难老年人应助尽助的原则,将政府兜底的城乡特困老人,低保对象中事实无人供养老年人, 高龄、伤残、低收入、独居等处于困境中的老年人全面纳入集中供养范围,滚动排查全市困难老年人4.3万余人,全部落实台账管理。同时,以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乡、村敬老院为补充,根据老年人意愿就近就便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此外,在特困老年人和低保对象中,事实无人供养老人以领取的转移性收入支付生活费和护理费,不足部分,市、县两级财政全额兜底;农村低保对象中其他困难老年人以领取的转移性收入支付生活费、护理费,不足部分按财政补助和个人支付各50%的方式分摊;一般家庭处于困境中的老年人按零利润的原则进行收费。

截至目前,全市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1393人,超出目标任务193名。其中,剑阁县325人、苍溪县285人,旺苍县225人、昭化区161人、青川县121人、朝天区120人、 利州区125人、广元经开区31人。预算资金795万元,已下达预算资金1059.98万元,拨付资金979.42万元,拨付比例为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