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1-16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56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公开领导,规范公开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紧密围绕深入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加快建设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5条,网站发布2144条,微信公众号推送170条,微博发布(含转发)信息185条,抖音号发布17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362条(概况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185条,可公开规范性文件(含上级文件)数17条,公示公告159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0条(含图解3条),其他信息293条。及时受理并按时办结局长信箱群众来信19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并按照申请人要求通过电子邮件予以答复;因省教育考试院不向市州发布高考成绩及录取信息,无法向申请人提供高考录取情况,经沟通解释,获得申请人谅解和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在本机关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公开与教育主责主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断完善本单位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政策文件、法定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公开专栏。

3.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件制发程序,明确公开属性和理由,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把审核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涉密审查,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对征求意见情况和结果反馈情况等区别情况公开。

4.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部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市教育局公告制度,实行以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为主,电视、广播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网站开设了市局新闻、县区视点、学校动态、教育纵横、通知公告等栏目,建立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专栏。进一步加强教育融媒体中心建设,全面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积极主动做好信息的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办具体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安排1名兼职人员开展具体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成员。2022 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6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规定,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力量薄弱、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不同步、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办人员,设置AB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微信、微博与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同步,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工作宣传力度。四是主动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