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1-16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按照应急部、应急厅、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gysyjgl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438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265212;传真:0839-326513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多种途径,推动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全市行业安全监管、县区工作等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318条,网站访问量261915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921条,平均阅读量886次,共获点赞14860次,微博发布文章2300条,平均阅读量36200次,头条号发布文章156条,平均阅读量68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上年度转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办结案件)。共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含尚未办结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事故统计等信息。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多样化政策解读方式,图文解读比例90%。开设应急科普、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题专栏6个。统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6月底,经过多轮测试,局网站正式上线应用“无障碍浏览功能”。12月初,与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市政府设在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的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签订网站集约化建设协议,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于12月底完成我局网站集约化改造并上线应用。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3次,持续优化官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及时性、准确性,力争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更加完善。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挂钩,将各类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事项、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电子邮箱、在门户网站开设“征集调查”栏目等监督渠道,对外积极主动公开办公电话和办公地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2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不够,未严格按照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相关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偶有存在。下一步,我局将以督查和考核为主抓手,强化信息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不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落实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