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1-17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局官方网站(http://hb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39-3310501;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环保法定职能,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广元环保”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利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托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行权清单、财务预决算、环境监管执法等各类重点信息。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局官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79网站访问总量达90.09万余次。广元环保新浪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400余条,阅读量达510余万次,粉丝数为14918;广元环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5条,总阅读量达6.3万余次,粉丝数为7092。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建设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动态更新,并采用图文形式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0条,制作《一图读懂|广元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图读懂|广元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等,多样化解读率达100%。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未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共受理网络新媒体信访53件,其中书记市长信箱2件,局长信箱11件,微博论坛等新媒体4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其中线上申请11件,线下申请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现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建立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专人巡查和第三方软件监测,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优化局官网栏目分类,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提升网站可读性。规范新媒体建设管理,开设有“广元环保”政务微信和新浪微博账号,已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并落实《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元市环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制度》,优化人员分工,局属各科室、站、支队、中心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指导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指标体系,严格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质量和形式丰富程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