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01-19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四川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广元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围绕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公开率为100%。向社会各界公布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各类信息1135条,其中发布新闻动态826条、路况信息42条、预警信息60条、财务信息23条、人事信息15条、工程建设80条、项目管理36条、其他信息53条。通过主动公开渠道向市政府报送信息84条,及时回应局长信箱群众来信33件。公开权责清单498项、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三级联审”制度,即信息员审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严格政府信息报送审核、签发程序,并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同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明确专人坚持每日巡网,保障网站运营和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部门网站栏目设置,在部门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精准。坚持每个工作日在微信公众号“广元交通”发布国省重大政策、全市交通运输动态,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扩宽群众知晓面,2022年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较2021年增长2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由局办公室承担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未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

行政强制

1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力度,契合群众需求。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创新性有待加强;三是全面性有待巩固。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牢固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结合“广元交通”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政策服务及便民信息,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形成全员重视、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公开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完善,确保公开的信息涵盖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