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市人民防空、水上安全事故、森林消防应急救援职能;负责川北片区(广元、达州、巴中)等地水上安全应急救助任务等。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党建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工作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群团,重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展示新时代救援人自信、坚强、健康、阳光、担当的良好形象。
2.优化训练方式,强化队伍素质。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和支队《2023年度教育与训练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训练,强化队伍综合素质、理论知识、技战术水平提升。
3.注重实战演练,提升遂行任务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综合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救援技术竞赛。分类开展煤矿井下事故、人防、地震、水域、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区域应急演练和社会力量联合演练,定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形式多样、救援高效的多元灾害协同推演和综合演练。培养和提高指战员在紧急状况下的分析、研判和应急救援能力。
4.优化企业服务,消除安全隐患。积极为矿山企业搞好技术服务,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签订救援协议前,扎实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计划,熟悉服务企业井下路径、通风系统及危险源分布情况,积极参加服务企业的应急预案审查、演练,参与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矿山企业的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协助企业做好职工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将灾害预防、救灾减灾、技术服务落到实处。
5.坚持科学救援,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安全放在首位,主动出击,以战养战,在事故救援实践中检验业务能力。遇到事故发生时,积极请战,科学制定救援方案,精准协调救援行动,指挥、施救、保障无缝对接,在抢险救援的同时,注重指战员自身安全,确保圆满完成各类救援工作任务,无自身伤亡事故发生。
6.严格战备值班,确保应急不挂空挡。坚持值班、待机制度,突出重要时段值守和调度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小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值班小队昼夜值守,待机小队严阵以待,非战备值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严格出主城区报备制度,坚决杜绝联络不畅、脱离值守等现象的发生,不定时开展战备值守抽查调度工作,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应急状态。
7.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响应速度。严格按照支队《事故应急处置响应办法》和《水域应急救援“定人、定装、定责”编队实施方案(试行)》和《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定人、定装、定责”编队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8.加强装备配备,健全装备储备。建立健全装备配备清单,建好电子台账。淘汰落后的装备,更新和换代新的救护装备,持续配备科技含量高、实战效果好、轻型化智能化的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出入库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装备处于战斗准备标准要求,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确保储备到位、调运顺畅、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9.保障基地高效运行,探索基地运管模式。围绕3月底搬迁入驻新基地目标,高效率推进“省区域应急救援广元基地”建设。聚力探索基地运管模式,多渠道考察调研,集思广益汇集探索基地运管路子,确保基地搬迁、运转正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属于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860.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959.1万元减少98.6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2.36万元,增加9.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86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86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9万元,占58.2%;项目支出359.8万元,占4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0.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36万元,增加9.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60.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0.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2.36万元,增加9.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9万元,占5.9%;卫生健康支出17.2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4.53万元,占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8.32万元,占8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4.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3年预算数为748.3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现有应急救援车辆20辆,其中:指挥车1辆,应急救援运兵车辆8辆,应急救援保障车3辆,应急救援功能性装备车辆8辆。
2023年暂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纳入特种车辆运行项目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为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支队共有车辆2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金额3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9.8万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