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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三高”并举全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3-27 字体: [ ]

(1)高站位谋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到2025年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中心城区建设面积的75%,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到2035年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中心城区建设面积的90%,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2)高效率推进。成立苍溪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编制《苍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苍溪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年)》等11项专项规划和多项单项规划,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考核办法。今年3月,成功入围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县城。(3)高标准建设。2023-2025年苍溪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共实施36个项目,总投资66.3亿元,苍溪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投资12.78亿元,占总投资19.28%。截至目前,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8个、累计投资12亿元,建成梨仙湖湿地公园、大洋沟应急水源补水工程等城市更新项目14个;全县建成海绵城市达标面积9.75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