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保障。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专项小组,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到县公安、林业、农业、市场监管等各相关部门,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截至目前,专题研究野生动物保护10余次。
二、联合执法。针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打击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6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70余人,救助野生动物30余批次。
三、宣传引导。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通过电视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图册等载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目前,印发宣传册、宣传卡5万余份,在乡镇集市、林区等重点地段悬挂标语1000余幅,开展专题宣传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