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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白龙湖管理局深入落实河湖长制 切实保护“两湖”绿水青山

发布机构: 市白龙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4-24 字体: [ ]

一、坚持高位谋划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嘉陵江、白龙江市级河(湖)长,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白龙湖亭子湖保护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广元市白龙江“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广元市嘉陵江“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并将其纳入白龙江、嘉陵江(湖)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清单,督促一项一项抓落实。

二、强化三省联防联控。深化川甘陕三省河湖长制合作,自2018年起,广元市持续坚持向省河长制办公室建议召开三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加强白龙江治理联防联控工作,在省河长制办公室和广元市的共同努力协调下,2021年6月、2022年6月分别在我省广元市青川县、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召开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签订《川陕甘三省跨界嘉陵江流域(白龙江)汛期水面垃圾防控处置工作方案》《甘肃省文县四川省青川县陕西省宁强县行刑检2022年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等,建立健全流域跨界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沟通联络。

三、坚决打赢“六场硬仗”。聚焦“两湖”网箱养鱼污染水体、污水排放不达标、汛期侵入型垃圾影响、违规搭建钓鱼平台等环境突出问题,积极统筹市县乡村各方力量集中力量攻坚,从2015年起通过4年时间连续打赢网箱拆除、船只征收、违规垂钓平台取缔、汛期侵入型垃圾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生态修复六场硬仗,投入资金9.3亿元,拆除投饲网箱16000余口,征收处置违规渔船、自用船、“三无船只1722艘,拆除559户农户自建的违规垂钓平台,清理湖面垃圾12万余吨,新建改造沿湖乡镇污水处理场32座,垃圾收集中转站86个。实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55个、良好水体生态保护项目11个,退耕还林及封山育林35万亩、建成湿地10平方公里、修复植被20万亩,白龙湖水质连续7年保持I类标准,亭子湖水质连续2年保持I类标准,白龙湖被四川省政府评为2021年全省最健康湖泊。

四、强化法律制度保障。将“两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地方立法,2018年制定出台广元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配套制定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规划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查与监管制度》等系列制度,为打击破坏湖区生态环境行为赋权扩能、提供法律支持。2022年,市县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1次,劝退违规垂钓人员89人次,收缴钓具205支,查处非法捕捞5起、非法渔获物87公斤,规范整治垂钓浮台36个、处置“三无”船只23艘、地笼网91个,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