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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三措施做好困难人群医疗保障工作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5-06 字体: [ ]

⑴资助参保应参尽参。精准掌握困难人群数据信息,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1-4级重度残疾、监测户、稳定脱贫人口等困难人群,及时在医保系统内做好身份标识,按梯度实施资助参保政策。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1778名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⑵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加大救助力度,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对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5万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5%)按照6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1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25%)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⑶待遇保障应报尽报。落实系统、手工双重保障,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享受“一站式”结算;在省外就医的进行手工报销,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全员享受救助待遇。截至目前,通过“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困难人群6249人次、491.92万元;手工报销医疗救助困难人群34人次、2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