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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实施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5-11 字体: [ ]

2023年5月9日,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发布后全省首个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广元是全国首批、四川唯一的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建设管理模式。《四川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深化广元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科学制定《方案》是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方案》明确,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全过程,以气候变化风险管理为核心,以监测预警、人居安全、资源保障、灾害防治为重点,以政策协同、工程支撑、试点集成、能力提升为抓手,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降低和减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损失,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具有巴山蜀水特质的国家气候适应型示范城市。《方案》提出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评估、构建山水生态城市空间格局、加强生态系统适应性管护、提升水陆交通运输适应能力、增强城镇新老建筑气候韧性、防范极端暴雨及洪涝事件、强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力、促进农旅产业适应型发展、积极应对气候敏感性疾病、提升突发性灾害应急能力。《方案》明确,实施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工程、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工程、重点水利工程、重点能源资源保供工程、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为保障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方案》从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投资融资、强化科技支撑、探索试点示范、做好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成效评估体系、深化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开展气候友好型低碳农产品认证、定期发布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报告等。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国家、四川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部署要求,强化牵头统筹,找准切入点,推动构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气象部门专业支撑、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地区推动落实、全社会参与的适应气候变化大格局,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积极探索符合广元实际的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