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通〔2023〕1号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3年新认定广元市二级古树468株,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权属情况,落实管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古树进行依法保护、规范养护和科学管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元市2023年新增二级古树名录(乡村)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