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23〕130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回复的函
周水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第8号建议)收悉,您针对农村现存问题提了5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建议
各乡镇依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各县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土地资格审查办法》,明确了土地流转程序,推行使用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严格依法对连续弃耕抛荒2年以上的流转地,由承包方解除流转受让方土地经营权。强化土地经营流转约束监督,流转合同纳入禁止耕地撂荒内容。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种粮补贴政策,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资格。截至目前,全市土地规模流转总面积91.8万亩。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市已累计发放2785笔、7.87亿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当前,市投发集团正在与成都农交所洽谈合作,筹建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持续开展家庭农场培育提升。推进“一组一场”“一村一示范”规划布局,引导长期稳定务农的小农户、种养大户等群体发展家庭农场。指导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事生产、农产品销售和财务收支记录四本台账。2022年家庭农场登记注册9920家,累计培育省级示范场159家。着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聚焦合作社规范管理,启动实行《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四川省农民合作社名录表》制度,2022年农民合作社新登记注册297个,累计4446个。全市实现社务公开、建立成员账户、统一标识标牌、制度上墙、会计电算化或代理记账的示范社超过80%。
三、关于“提高广大人民对土地资源及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种粮补贴政策,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对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将对应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对复耕撂荒地扩种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的,在轮作休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等项目上优先安排物资资金支持。鼓励承包户、经营户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对分散偏远的撂荒地进行整治,对建设达标的撂荒地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将撂荒耕地整治纳入“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示范县建设范围,配套改造、建设一批机电提灌站,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落实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切实保障种植者利益。中、省、市、县安排用于粮食生产方面资金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轮作休耕资金均高于上年度。
四、关于“合理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把成本和效益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内波动,加强对农资、农产品市场的规范管理,防止农产品和农资的大幅波动”的建议
中国政府于2004年起对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进行调整。规定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而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由中国政府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对此,粮食问题专家曾指出,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既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对于维护中国的粮食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每年对全市范围内农资流通领域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农资市场价格走向进行调研等,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有效保障市场农资质量。
五、关于“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机械现代化程度,提高土地收益”的建议
2022年末,广元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5.12万亩(三调数据),耕地地力平均提升0.26个等级。建成749座水库、4.4万余座山坪塘、1448座提灌站,可有效保障农作物生长需求。截至2022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307.46万千瓦,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耕整地机械、联合收割机、排灌机械、植保机械及初加工动力机械等58.6万台套,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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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