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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四个三”模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7-11 字体: [ ]

近年来,苍溪县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经济实用”原则,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治理思路,探索形成了适合山区农业县的“四个三”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实现了“应集尽集,应治尽治”目标。

“三项规划”贯穿全局。围绕全域谋篇布局,奋力建设宜居乡村,实现“连片整治”到“全域治理”转变。一是全域规划美丽乡村。对全县454个村(社区)实现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见效。制定了多规合一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二是全域整治农村污水。采用“就近纳管、集中治理、散户利用”收集模式和化粪池、沼气池等多种组合工艺,由村向乡拓展,梯次推动,实现乡村治理全覆盖。三是全域推进示范带动。重点建设好1个乡镇、31个示范村和2条美丽乡村示范线,确保学有榜样、做有标杆。

“三个融合”整体推进。打好治污组合拳,着力建设和谐共生大田园,实现“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一是与生态振兴融合,构建优美人居环境。将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同步推进。二是与黑臭水体治理融合,全面推进“三水共治”。始终坚持“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协同治理理念,实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水治理联防联治。三是与产业发展融合,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做强做大绿色生态产业,让群众吃上“生态饭”。全县建成现代农业园区22个,民宿酒店、农家乐300多家,年接待游客达43万人次。

“三项机制”保驾护航。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分离”到“建管并重”转变。一是健全建设运维机制。探索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制度和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的“五有”建设推进标准。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两委”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编制出台符合县情的三年行动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确保治理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党政目标绩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考核,倒逼工作落实落地。

“三项措施”补齐短板。聚焦难点,扬长补短,实现“被动治理”到“主动参与”转变。一是在资金管理上发力。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共投入资金约3亿元,其中专项资金约1.2亿元,整合资金约1.7亿元。二是在全面建设上提速。项目完工率、质量合格率、效益达标率均达100%。三是在机制运行上增效。坚持把尾水资源化利用与节约用水相结合,实现尾水多功能、多用途资源化利用,尾水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