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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07-13 字体: [ ]

(B)

王正蓉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建设的建议》(建议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因时因势持续守牢基层健康网底,通过规范建设发热诊室、哨点,从严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发热患者闭环管理等防控措施,认真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新十条”实施以来紧盯新形势下农村地区、城市社区“保健康、防重症”各环节重点工作,配备指氧仪、制氧仪等设施设备,积极应对两次新冠感染高峰,全市1155支家庭医生团队融入网格化管理队伍、进入到村社居民群,常态推送疫情防控要求、居家治疗、健康管理等小知识、温馨提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等方式纾解群众焦虑、恐惧,重点对新冠重点类人群针对性告知新冠预防及居家治疗方法,全面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早期识别危重症,对重症患者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常态化开展红色每周3次、黄色每周2次的巡诊服务,向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防疫健康包。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发热诊室建设方面新冠疫情以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设置发热诊室、哨点,从严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发热患者闭环管理等防控措施,认真发挥哨点作用。按照《广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持续实施发热门诊接诊能力倍增计划,整合医院医护力量,支援发热门诊诊疗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等)发热诊室扩面增容,发热诊室只需具备相对独立的区域且满足接诊需要,不再要求必须设置“三区两通道”,确保“能设尽设,能开必开”。制定了将闲置的方舱医院、体育馆、展览馆、核酸采样点等场所,因地制宜转化设置为发热患者服务站(发药点),打造30分钟便捷诊疗服务圈。

(二)关于加大投入增强基层救治保障方面市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守护工程的实施,聚焦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建设1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相关县区从落实经费、人才招引、帮扶等多方保障次中心建设,已建成5个省级次中心,今年苍溪县龙山镇、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又将接受省级验收。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五大行动方案,其中《县域医疗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和《广元市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聚焦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保障。面对疫情防控形势,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配置相关药物,目前解热类药物储备量达两周及以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占比100%;止咳类药物储备量达两周及以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占比100%;抗原检测试剂储备量达两周及以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占比100%。

(三)关于基层医疗人员专业培训方面下一步,我委持续常态化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乡村医务人员业务培训与重症筛查识别指导培训,通过驻点、巡诊等方式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对重症患者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切实降低重症和死亡率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鹏,0839-3260129。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