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广元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化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小区治理法治化。
《方案》明确,每个县区(含广元经开区)示范建设一个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律供给充足、治理成效显著的“法治小区”。
《方案》要求,2023年7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对辖区居民小区的摸排,选择具备条件或条件相对成熟的居民小区进行重点示范培育,确定1个“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点;结合本地实际,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点;2024年3月底前规范和完成“法治小区”建设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活动计划、配套保障等制度机制;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成效显著的“法治小区”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命名授牌,形成全市统一的“法治小区”建设标准,并进行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