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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07-18 字体: [ ]


范怀卫代表:

您在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的运行困难,给予资金或项目支持,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增强救治能力”有关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从各渠道积极争取资金或项目支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救治、核酸检测等各项支出,我委牵头组织、审核、申报医疗救治经费4100余万元,目前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部分已到位,市级资金待所有中央、省级资金到位后予以补齐;审核并申报设备购置(维修)费用、医用物资费用等八类经费,目前部分设备购置(维修)等费用已拨付。以苍溪县人民医院为例,自2020年至今各级财政向苍溪县人民医院拨款共计11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4万元)。

二、关于“高度关注一线医护群体”有关情况

2020年至今,各级政府高度关注一线医护群体。一是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市县教育局制定了广元市抗击新冠病毒医护人员子女入园入学优惠政策,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个人意愿办理入学入园,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二是及时申报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照完善后的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审核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10388.06万元,完成发放6108.2366万元,发放人数14483人。三是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副高理论考试中为一线医务人员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提前报考政策,优先开展资格审核。四是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并督促在2023年2月前将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落实兑现到位。

三、关于“推行服务型检查执法”有关情况

当下,市县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将服务理念有效融入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探索监管与服务并举,帮扶企事业单位纾困解难,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助力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制发了《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梳理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告知承诺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等,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执行“两证合一”,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启动《放射工作人员证》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切实推动审批和服务事项提速增效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无效能问责及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叶婷,0839-3267901。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