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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8-10 字体: [ ]

苟兴国、向欣、韩扶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山区村级农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3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组织相关科站人员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山区村级农场发展机制并进行试点”的建议。

村级合作农场是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集体(公有)经济占主导,农民自愿参股,联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市场主体。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条件成熟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村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领办村级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统筹推进当地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昭化区五房村“广元市黎生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丰养殖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紧密开展村企联营,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助力村集体2022年实现经营收入40余万元。下一步,我们将以整市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积极探索盆周山区欠发达地区村级农场发展路径,引导产业基础好的村或涉农社区发展村级合作农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力争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示范引领。

二、关于“建立村委会与村级农场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议。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责。近年来,为更好地发挥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我市积极探索,一是推行“一肩挑”。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全市有1334名村支部书记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监事长。二是规范挂牌。2022年4月起,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挂牌的通知》要求,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大门侧竖挂集体经济组织牌子,与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并排竖挂,全市该项工作全面完成。

三、关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改革决策部署,把全面贯彻实施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并行,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战略抓手。落实集体所有权,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户承包权,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做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基础性工作;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2年底,全市3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91.8万亩。我市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是四川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2项试点工作。一是在全市21个村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试点,重点将“不愿种、无人种、无力种”的3类土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农场托管,开展托管服务,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二是在利州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家级试点,探索总结经验,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

四、关于“推行国家农业项目由村级农场直接领办实施”的建议。

2022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广元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涉农项目支持,除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按程序确定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优先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已落实126个总投资7608万元的小型涉农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农场等实体承接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式,将村集体资产收益权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确定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比例,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五、关于“搭建市民下乡农民就业职业农民培育载体”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持续用力抓返乡创业、业主招引、领军人才培育等工作,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邓小燕、全国人大代表李君等优秀回乡创业人才。同时,聚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乡村振兴“生力军”,将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全部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分层次培训的原则,举办家庭农场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农场主3000人以上,有效提升了农场主专业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创新政策引才机制,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依法依规建立科研人员技术入股、兼职兼薪制度,实施“财政保底+超产分红”,引导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创业实体,开展特色产业技术服务。创新田间育才方式,建设一批“田间课堂”“农民夜校”,扶持培育一批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等高素质农民和乡村能工巧匠。

六、关于“创新村级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模式”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融合发展,坚持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引领农业转型升级、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力量。一是实施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与联合,培育农业主体联盟(联合会)4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8个,增强规模化、集约化服务能力。二是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按“龙头企业抓两端、专合组织做服务、家庭农场和小农户搞生产”分工定位,组建产业化联合体16个、内部成员1.2万人,带动4.2万户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户均增收4200元以上。三是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县区建农村劳务合作信息化平台、乡镇建劳务合作社、村建劳务合作社分社,实现“人找活、活找人”,去年通过三级劳务平台实现劳务收入1.68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创新联合经营方式,加快构建“户建场、场入社、社接企、企连市”联合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联合经营。

七、关于“建立村级农场资源统筹安排互助机制”的建议。

全市近三年共争取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7286.5万元,用于支持727个家庭农场开展基础设施等建设,通过推广合作经营等模式,引导各类主体统筹整合资源开展农资植保、农机作业、烘干收储、产品销售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大力发展生活消费品批发零售、居家养老、环境保洁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装备和农产品订单等依法抵押质押贷款,持续开发推广“政担银”“政银保”和特色产业保险等金融产品,为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金融支持。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