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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3-09-18 字体: [ ]

周军勇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提升农村集中式供水能力的建议》(提案第161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开展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稳步提高全市农村供水高质量保障能力2022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91%,规模化供水率51.74%随着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厕、旅游和二三产业发展等用水需求不断提高农村安全饮水仍存在一些短板。为此,我市全力推进新阶段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规模化供水。围绕乡村振兴新要求,坚持“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实现大保障”总体思路,依托辖区内嘉陵江、白龙江等主要干支流以及各类骨干水库等优质水源,集中资金建成标准化大水厂,着力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持续推进苍溪中梁子水厂、剑阁鹤龄水厂、旺苍县城自来水西扩等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全力推进剑阁杨家河水厂、朝天曾家片区供水工程、利州鹅项颈水厂等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苍溪乡镇供水工程、昭化片区供水工程等规模化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建设与改造一批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全域推进规模化供水。


二、加强运行管护。按照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将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作为农村供水保障的核心内容,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全面建立“三个制度”、全面提升“三项能力”。 探索创新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运营、维护模式,建立完善农村供水保障责任落实机制、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采取分级分类管护原则,对规模化供水工程,交由平台公司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服务、统一管理;对分散式供水工程组建用水协会,采取“部门管源头、协会管村组、水管员联系包保用水户”的管理方式,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开展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价和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达标评价工作。持续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成立专职抢险维护队伍,强化能力建设,逐步构建起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供水便民服务体系。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提高水费收缴率,有效促进供水企业良性发展。

三、多元筹集资金。用好用活重大水利利好政策,多措并举加大农村供水保障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水利预算投资安排方向,提前规划,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项目。二是加大平台融资力度,坚持“两手发力”,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立由政府主导、水利部门主管的国有水务平台公司,注入水库、水厂等优质水利资产,撬动金融资本投入,为乡村水务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本土水利企业,筑巢引凤,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充分借鉴EPC、PPP等模式建设经验,广泛吸引社会投资;积极申报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逐个推进项目谋划、包装、手续办理。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充分发挥水利作为保障民生的基础优势,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争取向乡村水务建设倾斜,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四、实施水质提升行动。全力配齐配足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老旧供水工程水质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提升,推广运用水质处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力争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置率达到75%以上。强化水源保护,加快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保护范围的“划、立、治”。将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全部纳入县区政府管理保护范畴,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以上。制定水污染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不因水质问题而出现人畜饮水安全事故。加大监测和监督力度,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水质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深入贯彻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落实市委“1345”发展战略,紧扣新时期农村水利特点,适应新要求、谋划新思路、创新新机制,以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新阶段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让全市农村供水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保障水平得到持续巩固,着力提升群众用水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元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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