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行业管理。根据非招标类政府采购和100万元以下政府部门自主择企类项目,建立县级部门、乡镇和县级国有公司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库。鼓励县外企业参与竞争投标,引导县内优质施工、设计、咨询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促进行业发展。(2)扶持龙头企业。制定年度企业升级增资计划,培育2家注重创优、诚信经营的龙头企业,对资质等级由三级晋升为二级的总承包建筑企业奖励1万元、二级升一级的奖励5万元。(3)建立清单机制。组织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0余个行业部门收集建设项目清单并统一汇总建账,采取“定期+实时”方式,统一发布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机会清单,按照标准项目清单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