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整改调度会商机制。定期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县级部门会商研究整改推进工作,把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落实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等要求。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由县级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员。今年,已约谈责令作出检讨单位2个。
(2)健全矿山规范管理机制。针对由于矿山问题因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导致出现的排危多头审批、监管不严等情况,研究制定出台《旺苍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动态巡查监管制度》《矿山排危及工程实施采挖矿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排危工程活动,全面整治和规范矿山开采行为。
(3)健全动态巡查监管机制。充分整合执法部门、属地乡镇和自然资源所力量,组建巡查管护队伍,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矿山巡查网格化监管,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地块、矿山,实行常态化巡查、全区域监管,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国家督察和土地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完善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