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现场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围绕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基金监管新增内容,组织人员以实地宣讲的形式,面对面详细解读服务协议内容,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走访宣讲368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提出指导性意见150项。
(2)强化诚信意识,推进信用建设。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方式由“监督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完成对辖区300家定点医药机构信用主体的信息采集工作,逐一录入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树立定点医药机构诚信自律、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鲜明导向。
(3)强化监管质效,筑牢安全防线。坚持全覆盖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及聘请第三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诊疗行为,守好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截至目前,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50家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4.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