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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4-06-25 字体: [ ]

董清梅代表:

您在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经济薄弱县区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院发展,多渠道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一是卫生健康支出逐年增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支出实际执行情况为:2021年31.98亿元,2022年36.97亿元,2023年41.40亿元。二是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广财预〔2023〕30号)要求,市本级医院在年初给予预算,县区医院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全额预算。三是积极争取央省资金。委领导坚持每年到京2次、每月到省1次,争取中央、省级各类资金、补助,如市中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托育项目1600万元等。此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中央和省级补助2023年到位7.44亿元。四是配置部分设施设备。2023年,统一为各相关医院采购配置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设备286套(台),切实减轻了医院设备购置负担,增加了医疗检测能力。

针对您的该条建议,我委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切实减轻公立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负担。二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员保障力度,减轻医院运行压力”的建议

当前,人力资源成本已发展成为医院的第一成本,政府必须加大投入才能解决。一是财政足额预算。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公立医院中全额人员的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全额保障,差额人员采取定额包干补助。二是严格控制医院建设规模。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布局,以每千人口床位数7.8张为标准,根据医院类别测算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强化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医院添置医疗设备,必须通过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来源后,再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负债化解。根据各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一院一策”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建立全市统一的债务化解台账,对照台账项目逐一核减销号。对于资产负债率20%-50%的医院,债务与上一年度持平或有所降低。对于资产负债率高于50%的医院,研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用3年时间将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四是严格控制医院人力成本。严格按照医院类别和等级所规定的医护比、床医比、床护比配备医务人员,控制医务人员总量;对食堂、洗涤、安保、停车等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精减医院后勤管理人员;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机制,人社、财政部门会同卫健部门分级分类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根据“两个允许”要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于资产负债率高于50%的医院,必须将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降到45%以下。

除落实好上述工作措施外,针对您的该条建议,我委还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安全保障,一是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制定落实风险排查、安全防控、守护巡查、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定期检查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二是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通知保卫机构和保安员,迅速现场先期处置。

三、关于“进一步探索建立投入机制,设立强卫专项资金”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2024年市财政预算2035万元设立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高层次人才引进、重大科研项目创新突破、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方面,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相应的发展专项资金。

针对您的该条建议,我委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欧高强,0839-3262380。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