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约谈促整改。组织6家品牌电动车销售商召开约谈会2次,签订《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6份,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对其进行销售单位风险管控,并由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详细讲解,着力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3)强宣传严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门店经营主体证照、3c认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等情况,并在县域内开展宣传活动47次,提高知晓率。今年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销售、维修单位73家次,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104批次,发现潜在预警问题2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