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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7-16 字体: [ ]

王海臣代表:

您好!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自行采购制度,要求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内控制度中明确选聘法律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实际情况,就相关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出台相关自行采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对于集采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并未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实践中通常由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规定的流程或参照政府采购模式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关于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近年来,市财政局指导采购人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陆续出台《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函〔2021〕58号)、《关于建设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参考重点》等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制度规则,完善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进一步提升采购质效。同时,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并作为政府采购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三、关于在内控制度中明确选聘法律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和采购结果的承担者,是采购行为的主体,对采购活动负有主体责任,采购人选用何种评审方式,主要由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实现项目目标和项目的具体特点等相关因素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实践中,对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技术、服务要求完整、明确或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来看,自2022年4月以来,我市没有法律服务方面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他市州存在,基本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评标方法大都选用了综合评分法。即在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领域,大部分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审方法确定法律服务提供商,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是法律服务领域主流的采购方式。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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