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99/2007-113321334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中国广元 |
发布日期 | 2007-03-08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 通 知 |
广元市人民政府文件
广府发〔2004〕6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川府发〔2003〕37号,以下简称省政府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其所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等,都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各地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要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这部法律。要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二、抓紧做好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
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均要进行清理。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高度,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对现行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一是要对县(区)政府和市、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清理。该项工作应当在今年5月底以前完成。二是要对照《行政许可法》,对过去清理后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梳理、认定,确定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需要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向省政府报告。该项工作应当在今年3月底以前完成。三是对有关保留的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清理。四是对行政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切收费项目必须在《行政许可法》生效之日起停止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确需保留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向省政府报告。上述清理工作完成后,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依法清理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据此,现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