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07-11433164 | 公文种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04-01-17 | 发布日期 | 2004-01-18 | 文号 | 广府函〔2004〕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对2003年市级机关行风评议优秀单位的通报 |
广府函〔2004〕11号
关于对2003年市级机关行风评议优秀单位的
通 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3年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市级机关行风评议大会,邀请120名行风评议代表对市卫生局、市旅游局两个重点测评部门,市交警支队、市城监支队两个窗口单位和49个非重点测评部门进行了评议。
市政府决定,对市统计局等30个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的行风评议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行风建设,为把广元建成投资环境最好的城市,为实现市委四届八次全委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名单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行风先进单位名单
一、重点评议部门
市卫生局 93.8%
二、窗口单位
市交警支队 90.7%
三、非重点测评部门
市统计局 98.9% 市气象局 97.9%
市政府办 96.9% 市计委 96.9%
市财政局 96.9% 市司法局 95.8%
市外事办 95.8% 市人事局 95.8%
市国税局 95.8% 市农业局 95.8%
市计生委 95.8% 市重点办 95.8%
市畜牧局 95.8% 市经贸委 94.8%
市粮食局 94.8% 市安监局 94.8%
市烟草局 94.8%
市林业局 94.8% 市民政局 93.8%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3.8% 市地税局 93.8%
市广播局 93.8% 市以工代赈办 93.8%
市交通局 92.7% 市科技局 92.7%
市质监局 91.7% 市外贸局 91.7%
广元药监局 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