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07-11433121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03-03-07 | 发布日期 | 2003-03-08 | 文号 | 广府办函〔2003〕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转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紧急通知 |
广府办函〔2003〕19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
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四川省护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当前,我省林区气温偏高,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特别是新龙、道孚、马尔康的火灾,引起了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副总理、周生贤局长、张中伟省长等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国家林业局已派两个工作组分赴道孚、马尔康现场指导扑救工作,张作哈副省长亲临新龙、马尔康火场。林业厅党组书记杨冬生、副厅长赵洪银、鲁志明等领导带领的5个工作组赴新龙、道孚、马尔康火场指导扑救工作和重点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唐建军在省防火办值班调度。根据国家林业局3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防扑火工作的领导。目前正值森林高火险期,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确保“两会”期间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集中力量,尽快扑灭林火。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和办法,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和条件,充分发挥武警森林部队、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专业扑火队的突击队作用,尽快将其扑灭。
三、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省林区地形复杂,气候恶劣,交通不便,特别是川西北、川西南林区山高坡陡,如发生森林火灾,扑救困难,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威胁很大,必须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科学指挥,严防发生扑火伤亡事故。扑火前线指挥员要科学组织,密切注意火场天气变化和不利地形地势,对火势发展作出正确的预测和判断,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地要增派巡山护林力量,加大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力度,增大巡查、巡护密度。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分工负责,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从快惩治肇事者。
六、八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各级防火办要设法保持火场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递上级领导指示、火情动态、扑火队伍行动和扑火进展等信息。在扑火期间,要把有关火情动态、扑救进展、天气预报等信息随时报省护林防火办公室。
四川省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