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07-11433503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04-07-06 | 发布日期 | 2004-07-08 | 文号 | 广府办函〔2004〕1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04〕118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整合现有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应对突发事件,促进我市食品行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保证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政令畅通,各县区政府应相应成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现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靳永龙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马喜成 市政府副市长
武 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何世庚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泽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戚开和 市卫生局局长
李 伦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安小宁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郭仕友 市经贸委副主任
向聪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清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贾清枝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 锐 市流通协会副会长
陈跃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代全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文书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杨金俸 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赵银江 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莫 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和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制订全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重点建设项目;
4、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体系的建设工作;
5、综合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6、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戚开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